日期:2024/07/10 14:38作者:
石家庄中考招生计划管理学校不在计划之列不能招生石家庄市属(含市区)学校招生计划由市发改委和市教育局下达;省(部)属及外地市高职、中专招生计划由省教育考试院下达,通过市教育考试院向社会公布,各县(市)、矿区属学校的招生计划由各县(市)、矿区教育局制定并向社会公布。凡未在公布计划之列的学校一律不得在我市招生。招生计划一经公布一律不做调整,对违反规定招生的学校及相关责任人要严肃处理并按有关规定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招生管理提醒:往届初中毕业生报考有限制市区普通高中(含综合高中和市五十四中)、辛集中学、正定中学、石家庄实验中学、元氏师范高中部、五年制(或3+2)大专、中专、幼师、职教中心、职业中专招生录取工作由市考试院管理,各县(市)、矿区的普通高中、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的具体实施办法由各县(市)、矿区招生部门制定并具体组织实施。普通中专学校在生源不足时可采取统一录取和自主招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但开学后所录取的新生要及时到市考试院办理审批手续。职业中专、职业高中可实行自主招生,开学后可直接到学籍管理部门办理学籍注册手续。各国办学校设立的分校或依托国办学校设立的民办学校的招生工作,均由市教育考试院统一管理,采用统一招生与自主招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石家庄市范围的考生,要填报志愿卡参加学校的录取。上述学校不招公助生。其他民办学校自主招生。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开发区的考生均纳入裕华区统一管理,市五十四中按市区区属学校对待。往届初中毕业生不得报考普通高中(含民办普通高中)、五年制大专,如发现违反规定填报的,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录取资格,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普通高中录取公办普通高中招生实行分批次录取公办普通高中招生实行分批次录取。先录取公助生,后录取择校生。同一批次普通高中按照招生范围、招生计划、考生志愿,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等第,依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报考省级示范性高中志愿的考生,基础性发展素质评价等第不少于3个“A”且不得有“D”;报考市级示范性高中志愿的考生基础性发展素质评价等第不少于2个“A”且不得有“D”。在全市范围招生的省级示范性高中有:市一中、二中、辛中、正中、师大附中、石家庄市实验中学、十五中、二十四中、五中、四中、六中、九中、十中、十七中、十八中、二十二中、二十三中、二十七中、四十一中、四十二中、四十三中、五十四中,;市级示范性高中有:十二中、十三中、十九中、二十一中、二十五中,四十九中。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均可按规定报考上述学校的志愿。其它普通高中,其招生范围内的所有考生均可报考。招生范围:市区普通高中只招收市区考生;市四十二中、四十三中招生计划及招生范围按市教育局文件执行;辛集中学、正定中学、石家庄实验中学招收各县(市)、矿区的示范性高中类考生。市一中、二中、十五中、十七中、十八中、二十五中举办的国际班只招收市区考生。考生通过填涂《机读志愿卡》填报上述学校的志愿。国际班不招公助生。师大附中、市十七中、市二十七中承办的省“宏志班”、辛集中学“珍珠班”、市9中“希望班”面向全市招收家庭贫困、学习优秀的考生;市15中及24中承办的“山区班”面向我市山区县(平山、赞皇、灵寿、行唐、元氏、鹿泉、井陉、矿区)招收家庭经济困难、学习成绩优秀的考生。上述学校所招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要经各县(市)、区教育局审定。15中“飞行员基地班”面向全市招收经空军招飞部门体检合格的考生。上述各种班所招学生均为公助生。市6中、12中面向艺术教育比较薄弱的农村县(市)招收艺术特长生,招收比例不超过该校高中艺术类招生总数的20%。各县(市)、矿区属高中只招收本辖区的考生。普通高中录取共分三批。第一批为:市一中、市二中、辛集中学、正定中学、石家庄市实验中学及上述学校的分校、特色班;第二批为:师大附中、十五中、二十四中、五中、四中、六中、九中、十中、十七中、十八中、二十二中、二十三中、二十七中、四十一中、四十二中、四十三中、五十四中及上述学校的分校、特色班或依托本学校举办的民办学校;第三批为:市区其它普通高中、元氏师范高中部。每批设二个公助生志愿、一个择校生志愿、一个分校生志愿和是否服从调剂志愿。省级示范性高中公助生录取时,只录取第一志愿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