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4/09/18 10:30作者:
面对升学选择的焦虑,许多学生往往感到迷茫,不知如何选择合适的学校。其实,通过提前了解学校的办学背景和招生详情,结合个人的择校标准,可以有效减轻这种焦虑。本文将详细介绍宿迁高等师范学校2024年的招生简章,为有意向报考该校的学生提供宝贵的参考信息。
-建校日期:1956年
-院校类型:中专学校
-所在地域:江苏-宿迁
-学校地址:江苏省宿迁市湖滨新城区大学城合欢路1号
-学校排名:全国10960,本省排名:463。
-宿迁高等师范学校,坐落于江苏省宿迁市,是一所全日制省属市管的师范类公办专科院校。学校的历史可以追溯到1956年创办的宿迁县师范学校,后于1985年更名为江苏省宿迁师范学校,并在2005年升格为高等师范学校。2007年,学校迁至湖滨新区大学城。至2019年底,学校拥有全日制在校生约3100人,专任教师201人,设有6个教学系部,开设4个高职专业与3个中职专业。
-学校位于宿迁市湖滨新区,紧邻三台山国家森林公园,校园占地367亩,建筑面积14.7万平方米,总投资约2亿元。校园内设施齐全,包括教学楼、科技楼、艺术楼、图书综合办公楼、多功能教室、礼堂、标准化田径运动场、篮排球运动场等。学校还拥有各类专业实训室79个,钢琴、数码钢琴400余台,计算机630多台,网络带宽1000M,校园实现一卡通,有线、无线全覆盖。校图书馆占地面积约4千平方米,纸质文献藏书现有24万余册,电子图书30万册;纸质期刊200余种,报纸近30余种。设有编目部、流通部、电子阅览室、期刊资料室等。现代化的教学设施设备彰显了学校优秀的办学能力。学校现有两所附属小学,两所附属幼儿园;学生实习、实训基地共78个。
-1956年,宿迁县师范学校创建。1962年,因国民经济调整,学校停办。1985年4月,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宿迁县师范学校重新恢复招生,更名为江苏省宿迁师范学校,称省属中等师范学校。1998年,开始招收初中起点的五年制专科生和高中起点的三年制专科生。
-2002年,与沭阳师范一起并入宿迁学院,为宿迁学院师范部。2004年4月,从宿迁学院分离,校名仍为江苏省宿迁师范学校。2005年5月,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江苏省宿迁师范学校升格为宿迁高等师范学校(现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宿迁分院)。2007年,为了满足宿迁市城市建设的需要,宿迁高等师范学校整体搬迁到湖滨新区大学城。
-学校现有在职员工233人,专任教师201人,其中拥有教授、副教授职称78人,拥有博士、硕士学历学位85人,江苏省“333工程”培养对象5人,宿迁市“135”培养对象7人,省市级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58人,生师比、高级职称占比、研究生学历学位占比均达到高等学校办学标准要求。为了适应高等教育的办学需要,学校有计划分批派道教师到清华大学、南京大学、南京师范大学等高校进行访学、就读研究生课程班、短期培训等业务进修,选派优秀教师赴美国、英国、澳大利亚等国家培训学习。
-作为全市培养小学教师和幼儿园教师的专门学校,具有60年光荣历史的宿迁高等师范学校已培养了2万余名合格的小学、幼儿教师,培训了近万人次在职小学、幼儿教师,他们已成为宿迁基础教育的主力军。数以万计的学子心怀母校,-扎根教育,传承学校无私奉献、自强不息的文化基因。学校在宿迁地区学前教育和小学教育领域享有“园丁之园”、“教师摇篮”的美誉。近年来,一大批优秀学生在省内和国家级比赛中屡获大奖。
-进入“十三五”规划以后,学校为顺应全省优化调整学前教育专业布局和幼教人才培养的现实需要,积极提出创建宿迁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的发展奋斗目标。学校从2004年起就与华东师范大学、南通大学、江苏第二师范学院等高校展开合作,参与了本科层次教师培养工作,经过十几年的实践,我校早已积淀了进入高等教育行列的丰厚底蕴,具备了创建师范专科层次的办学条件,已经为成功创建宿迁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奠定了良好基础。
-学校凭借鲜明的办学特色和过硬的教学质量赢得了较高的社会声誉,连续多年受到省市有关部门表彰,先后被授予“全国教育科研先进单位”、“全国艺术教育特色单位”、“全国节能示范单位”、“江苏省教育科学研究基地”、江苏省德育先进学校”、“江苏省花园式学校”-、“江苏省安全文明校园”等100多项荣誉。学校学生参加全国、省音乐、舞蹈、美术、书法、礼仪等各类文艺演出和比赛活动,荣获全国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江苏省一等奖、二等奖等诸多奖项。
-宿迁高等师范学校提供多样化的专业选择,包括铁道运输管理、旅游管理、美术教育、音乐教育、幼儿保育、舞蹈表演、学前教育保育员以及学前教育等专业。每个专业都旨在培养学生的专业技能和教育素养,为他们的未来职业生涯打下坚实的基础。
-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身体健康、且具备学习艺术专业基本素质(具有学习艺术专业的素质和条件,有专业基础。
-下列对象不能报考:
-1.普通高中、中职学校的在校生;
-2.普通初中在校生;
-3.普通小学在校生;
-4.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了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1.学费:普通中专学费全免。
-2.住宿费:按物价部门核定标准收取。
-3.代管费:每学期根据实际发生的费用按不同专业、年级收费。
-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扶困助学措施:学校制定了完善的学生资助政策。对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校建立了以国家、省政府、社会捐助和学校奖助学金制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制度为主要内容的资助政策体系,并辅以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和绿色通道等资助措施,各种资助措施相互补充,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对家庭经济特殊困难的学生,学校实行“绿色通道”,优先办理入学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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