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4/07/04 11:46作者:
关于石家庄市2011年中招填报志愿工作安排意见
各县(市)、区招办,有关中学:
现将填报志愿及录取工作安排如下,望遵照执行。
1、填报志愿时间:7月5日至7月6日
2、《石家庄市2011年中考招生简章》(以下简称《招生简章》)中所公布的各类学校招生计划,均由省考试院、市教育局下达,由市考试院向社会公布,考生要详细查阅《招生简章》,根据自己的成绩选报合适的学校志愿。
3、凡经市考试院招生的五年制(含3+2)大专、普通中专、市区普通高中、职业中专的招生计划均刊登在《招生简章》上。考生如报考编有招生学校代码学校的志愿均要填涂《机读志愿卡》,无志愿信息的不予录取。报考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民办普通高中等无招生学校代码学校的考生可直接与招生学校联系。
4、往届初中毕业生以及没有参加中考的学生,一律不得参加普通高中的录取。普通高中也不得招收无中考成绩的学生。
5、五年制(含3+2)大专、幼师专业只招收参加中考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往届毕业生不得报考。
6、各县(市)、矿区属普通高中、职业中专、职业高中的招生录取工作由各县(市)、矿区负责。
7、凡报考省级示范性高中(第一、第二批高中),其综合素质评价等第不得少于三个A且不能有D;报考市级示范性高中,其综合素质评价等第不得少于二个A且不能有D。考生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报志愿。
8、报考国办普通高中分校或国际班的考生,填报志愿时只能选择一个,填涂在分校一栏内。
9、招生范围:辛中、正中、石家庄实验中学只招收各县(市)、矿区的示范性高中类考生;市区普通高中(公助生、择校生、国际班)只招收市区考生;四十二中按计划招收部分县(市)、矿区考生;市六中、十二中在艺术教育比较薄弱的县市可按计划招收20%的艺术考生;石家庄第二实验中学、各高中分校面向全市招生;报考上述学校的考生都要填涂《机读志愿卡》。民办普通高中自主招生,考生可直接与招生学校联系。
1、中招录取共分五批。第一批为:市一中、市二中、辛中、正中、石家庄实验中学、石家庄第二实验中学及其所属的分校、国际班;第二批为:市区其他省级示范性高中及其所属的分校或国际班;第三批为:市区其它普通高中;第四批为:五年制(含3+2)大专;第五批为:普通中专。
2、普通高中志愿设两个公助生志愿,一个择校生志愿,一个分校生志愿。录取顺序为公助生(含分配生)、择校生、分校生(含国际班)。
3、省级示范性高中公助生录取办法为:先录取全市统招公助生,依据统招计划、考生第一志愿(第二志愿不考虑)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待该批统招公助生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