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4/08/19 12:47作者:
1、《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第十八条学生退学由学生本人和监护人提出申请,经学校批准,可办理退学手续。学生退学后,学校应当及时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注册的钱无法退回。
2、学生具有下列情况之一,学校可以做退学处理:
3、1,休学期满无特殊情况两周内未办理复学手续;
4、3,一学期旷课累计达90课时以上;
5、有下列情况之一,经学校批准,可以转专业:
6、1,学生确有某一方面特长或兴趣爱好,转专业后有利于学生就业或长远发展;
7、2,学生有某一方面生理缺陷或患有某种疾病,经县级及以上医院证明,不宜在原专业学习,可以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
8、3,学生留级或休学,复学时原专业已停止招生。
9、已经享受免学费政策的涉农专业学生原则上不得转入其他专业,特殊情况应当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10、跨专业大类转专业,原则上在一年级第一学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