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4/09/14 09:24作者:
一、关于“云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是毕业生提供给用人单位的主要推荐材料,《推荐表》由省教育厅统一印制,学院统一发放,一人一份。择业阶段学生尚未取得毕业证书,《推荐表》是在毕业生择业阶段用来证明身份及基本情况的有效凭证;也是用人单位了解毕业生基本信息的重要途径。填写推荐表务必认真、如实、清晰、美观。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每位学生只有一份,要求各位同学要先打好草稿,仔细核对无误后抄写到正本上,填写时一律使用黑色碳素笔或黑色水笔填写,切勿涂改,涂改无效。
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每位学生只有一份,要求各位同学要先打好草稿,仔细核对无误后抄写到原件上,填写时一律使用黑色碳素笔或黑色水笔填写,切勿涂改,涂改无效。投递给用人单位的资料用复印件,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后方可将推荐表交由单位。
二、关于“云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毕业生就业登记证”
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未落实就业单位或灵活就业(即已上班但未签订协议书、合同或在试用期内)的,由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部门——云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签发《登记证》,全称是“云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毕业生就业登记证”,由云南省教育厅印制。毕业生必须持《登记证》在登记期限内到《登记证》上所介绍的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进行择业登记后,方可保留三年的待就业资格或参加公务员考试。毕业生凭《登记证》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落户等手续。
对户口迁回生源地、未能就业并要求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可于当年9月1日后,持《登记证》到户口所在城市或县劳动保障部门进行失业登记,享受各项免费就业服务。
参加“专升本考试”的学生暂不发放《报到证》或《登记证》。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