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4/11/01 13:06作者:
专接本的专业选择受到一定限制,考生必须遵循原学专业与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的原则。然而,具有特殊才能的考生可以跨越科类或专业进行报考,但医学类及护理学、助产学专业不在此列。根据教育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的相关规定,报考医学类专业(如临床医学、中医学、针灸推拿学)及护理学、助产学专业的考生,其原学专业必须与报考专业完全一致。
专接本的报名条件包括:
1. 河北省内按照国家招生计划招收入学的普通高校应届专科(高职)毕业生。
2.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如大学生村官、农村教师特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的人员,在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的三年内,未就业的,可以按照应届专科(高职)毕业生待遇报考,但仅限一次。
3. 具有河北户籍的退役士兵,且在退役前已取得国家承认的普通全日制专科(高职)学历;或入伍时为河北省内普通专科(高职)院校新生或在校生,退役后复学完成专科(高职)学业的普通应届毕业生。
4.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思想健康,品行端正。
5. 考生按照原学专业与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的原则报考,确有特长者可以跨科类或跨专业(医学类及护理学、助产学专业除外)报考。
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应届专科(高职)毕业生和退役大学生士兵三类考生须进行资格审核。
1. 基层服务项目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前向毕业院校主管部门提出报名申请并提交资格审核材料。
2. 原建档立卡应届专科(高职)毕业生需在规定时间前向生源学校提交报考“专升本专项计划”的资格审核材料。
3. 退役大学生士兵需在规定时间前向生源学校主管部门提出报名申请,同时提交相关佐证材料。
通过资格审核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登录报名系统按照提示步骤,选择报考专业、提交报考信息、网络缴纳考试费用,完成网上报名。毕业于我省普通高校具有国家承认的普通专科(高职)学历的考生,各生源学校要认真审核考生选择的报考专业,确保专业符合“大体对应”原则。毕业于省外普通高校具有国家承认的普通专科(高职)学历的考生,其报考专业由省教育考试院按上述要求进行审核。